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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宗局批复关于深圳弘法寺佛学院正式办学

发布时间:2024-08-31 03:11:18作者:法华经讲解网
国宗局批复关于深圳弘法寺佛学院正式办学

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复函文(图片来源:深圳弘法寺)

2012年12月24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函批复关于深圳弘法寺佛学院正式办学。规定学院要求:

一、同意正式设立弘法寺佛学院,并正式办学,院址设在深圳弘法寺内。

二、弘法寺佛学院为全国性高等佛教院校,学制4年,办学规模为300人。

三、弘法寺佛学院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深圳佛教协会与弘法寺具体承办。国家宗教事务局对佛学院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并委托深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日常管理。

四、要求深圳市佛教协会指导该院加强和完善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和图书资料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力度,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佛教院校办学道路。

【学校简介】

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由弘法寺和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海南省佛教协会会长、湖北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尼泊尔中华寺、深圳弘法寺、三亚南山寺方丈、弘法寺佛学院院长印顺大和尚任院长。

学院以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佛学基础扎实,人文修养全面,熟悉各种佛教仪轨,能够对外弘法交流,推广和传播佛教文化的研究型、实用型人才为宗旨。

学院自2010年10月份正式筹备以来,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中佛协、北京大学、广东省政府、广东省民宗委、深圳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及各级领导护法居士的关心、支持下,学院筹备工作顺利,到目前为止,学院已经完成了专业设置、课程体系设计、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师招聘、教师岗前培训、学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教学场地的改建、图书馆建设、学僧宿舍改造等工作,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批复,现进入试办学阶段。

学院共开设禅学、净土、佛教艺术、传播学四个专业,现有教师15名(法师11名,在家4名),其中本科学历7人,研究生学历7人,博士1人。

学院改变了过去佛教教学没有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的历史。同时,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名师、送教师到北大进行培训也开全国佛教教育先河。

学院开设禅学、净土、佛教艺术、传播学四个专业,首届85名学僧将进行4年本科学习,前两年实行宽口径的通识教育,后两年进行分流培养,以多种形式完成专业领域的培养,毕业时颁发弘法寺佛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学院2011年首届85名新生是在全国各地近150名报名的青年僧人中,经过笔试和面试选拔出来的。10月初,佛学院首届新生开始两周左右的军训,军训完之后正式上课。

图书馆现有纸质类图书4万多册,电子书20万册,期刊449种,光盘1万件,安装电脑30台。

【揭牌仪式】

2011年9月29日上午,深圳弘法寺佛学院开学典礼在弘法寺经堂隆重举行。典礼由深圳市统战部副部长、深圳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姚任主持。

出席开学典礼的有国家宗教局、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委统战部、广东省民宗委、海南省委统战部、湖北省民宗委、深圳市政府、深圳大学等领导及海内外学者嘉宾70多人。

国家宗教局副局长张乐斌、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王博教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学院常务副院长湛如大和尚等分别致辞祝贺。

与此同时,海南省佛教协会、湖北省佛教协会等纷纷发来贺信,祝贺学院成立。

随后国家宗教局张乐斌副局长、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北京大学楼宇烈教授与弘法寺方丈印顺法师一起为弘法寺佛学院、北京大学佛学教育研究中心揭牌。

张乐斌在讲话中希望弘法寺佛学院注重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立足高起点,定位高视角,确立高标准,追求高水平,着眼培养更多更好的党和政府信赖的、信教群众欢迎的、符合佛教健康发展要求的、适应我国佛教对外交流需要的高素质爱国爱教僧才,不断探索,勇于创新,为我国宗教教育探索有益经验。

雷于蓝表示,弘法寺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办学,以人为本,培养一批热爱祖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佛教教职人员;培养出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高宗教学识,懂得寺庙管理,密切联系信众,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的优质佛教人才。

吴以环希望弘法寺佛学院努力阐释和弘扬佛教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倡导和谐宗教理念,发挥佛教道德教化、清净人心的积极功能,为21世纪佛教教育探索出一条新路。

北京大学与弘法寺的办学合作,可以说在中国教育史上是一项创举,是我国国民教育与宗教教育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积极尝试。为了打造国内一流的佛学院,弘法寺为佛学院创造了最好的教学条件,佛学院占地面积共3000多平方米,实现了师资电脑备课、教学手段和管理现代化。

在佛门泰斗本焕长老和弘法寺方丈印顺法师的带领下,弘法寺佛学院将缔造成为一个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和深圳社会人文坐标,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让佛教的智慧润泽众生作出积极的贡献。

【北大共建】

2010年11月22日上午,北京大学与深圳弘法寺共建佛学院签约仪式在北大英杰国际交流中心隆重举行,北京大学哲学系主任王博教授主持了签约仪式。北大校长助理兼社科部主任李强,社科部副部长萧群,北大著名学者、宗教研究所所长楼宇烈,北京大学东方学研究院所长王邦维,北大哲学系与宗教学系教授姚卫群,中佛协副会长湛如,中佛协秘书长王健,深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局副局长姚任,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深圳市宗教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北京大学哲学系与宗教学系专家学者共50余人出席了当天的签字仪式。

北京大学校长周其凤,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印顺法师在签字仪式上发表了寓意深长的讲话。周其凤校长在讲话中说: 今天我们签署这个合作办学协议,可能在中国教育史上会是一项创举,是我国国民教育与宗教教育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积极尝试 。

印顺法师表示: 弘法寺佛教学院的建设已经获得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批复,这将是深圳第一家佛学院,与北大的合作办学也将更好地探索宗教人才的培养工作,有利于促进佛学人才培养,提高僧人的文化素养。将在推进佛学研究、发掘宗教文化,更好地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方面作出贡献。

北京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长期从事各种宗教历史、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和教学,致力于培养宗教研究和工作的专门人才,历来有重视东方宗教哲学特别是佛教研究的传统。弘法寺与北京大学正式签署的共建佛学院协议书,将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弘法寺佛学院计划将于明年秋季正式对外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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