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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所相应法及不相应法皆行蕴所摄

发布时间:2022-09-29 20:29:52作者:法华经讲解网整理

外道等计执受想二法为生死因,修八等至定,此受想二种殊胜故,—色界静虑有殊胜的喜、乐等,受相显了;三无色中取空等相,想相显了,所以别成二蕴。据理而论,受想两个心所,实亦由思作令成善染法,此约据胜为论,根据《俱舍论》的说法,受想二种别建为蕴,有三个理由:如《俱舍论》界品颂说:“净根、生死因、及次第因故,于诸心所法,受想别为蕴。

心所相应法及不相应法皆行蕴所摄

(一)净根:净就是烦恼,根是根本,意说在家人对于五欲起贪等烦恼,都由有受心所;出家人起我执妄见,都由有想心所,起颠倒想;故受想二法为生起烦恼最胜的根,所以别立为蕴。(二)生死因:生死是迷的结果,招引这迷果最胜的因,即受想心所;众生流转生死,即由于耽着受乐,生起倒想,故受想为流转生死的根本,所以别立为蕴。

心所相应法及不相应法皆行蕴所摄

(三)由次第:《俱舍论颂》说:“随粗、染、器等,界别、次第生。”即由见色法已生起领受,由领受而生取像的想,由想而起造作行,乃至生诸了别。受想为领境取像的生造作行及了别识的主要过种的心所法,故特立为蕴。《俱舍论》文说:“谓受与想,于诸行中,相粗、生染,类食、同助,二界中强,故别立蕴。”

心所相应法及不相应法皆行蕴所摄

行蕴所摄的四十九个心所相应法的体性业用,和二十四个不相应行法的意义,皆如五位百法中已释,这里就不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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