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行佛法的过程中,师兄们会多多少少的了解到有为法,知道有为法在人们的心目中有很重要的地位,那下面就为师兄们简单的介绍下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内涵吧。
近读俱舍论,突然悟出道理,原来用中文翻译梵文几乎是天作之合。如果能贯通俱舍论的逻辑原理,那么这一点就非常明显了。尽管这得益于梵文带来的词法的好处。
比如,法,俱舍论说能持自相。择法就是区别法相。所以,你不必很累,就知道什么是无为法,什么是有为法。
有为法,持有自相,为自相。
无为法,持无自相,为自相。
有就是存在,无就是不存在,为就是作为,作用。
于是法分两种,一种是对我们的意识起存在作用的法,即有为法,另一种是起不存在作用的法,即无为法。
举个例子说,客观事物都是起存在作用的法。意思是感知或意识到它们的时候,我们总认为它们是存在的。更举个例子说,我们在说到一只兔子的时候,我们需要几个起存在作用的法来规定它,比如头,尾,身体,四肢等等。如果某个存在作用消失。但这个存在作用却和头尾无关,连狗都知道,闻到兔子味儿就足以让他跟踪下去。有为法规定了有的内容。
反过来起无的作用的法是什么呢?无就是没有,比如任何客观事物的空间外延的边界以外,都是起无作用的。例如苹果占据的空间以外,就没有苹果了。所以虚空是第一无为法。虚空起无的作用。还有两个就不说了,因为太麻烦,但总之无为法规定了有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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