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行道与现实生活
今天我是头一次到基隆市与大家共结法缘,我每到一个地方做专题演讲,往往都会有一种内心的感动,为什么呢?也就是我们佛教,尤其是中国的佛教,从民国六十年以后慢慢扩展,慢慢热络,至少目前在台湾地区的佛教徒将近八百万人,这是很令人兴奋的。
以目前的社会形态来看,时代进步,经济提升,生活越富裕,善良的人性却越来越淡,佛教徒人数这么多,按道理讲,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充满祥和、平静、以及欢乐的气氛。但我们从广播、电视等媒体,会发现许多令我们忧心忡忡的问题,为什么?难道信佛的人对社会不能产生平衡的作用吗?这并不是佛教出了问题,也不是学佛的人出了问题,问题在于时代的变迁。大家知道自从解严后,一切都开放,才慢慢出现这种令人担忧的趋势,很多学者专家会说:是教育出了问题、是政府的法制不够严谨、或者说执法有问题……等等;其实这个时代是把「钱」字摆在大前提。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生活富裕,物质条件太过于奢侈,几乎要什么有什么,当然我们想得到这些,就必须用金钱去交换,我们无非都是为了「钱」而忙碌。
事实上,钱并不是罪恶,问题在于物质生活的追求,赚取钱财的途径、手段是否正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能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去赚取,那并不为过。依佛法而言,我们应该做钱的主人,不要成为钱的奴仆,如果正正当当的赚钱,正正当当的花钱,就是钱的主人;若是被钱所迷惑,被钱所转,就是钱的奴才。
今天我要特别介绍:学佛者应以「菩萨」作为大前提,也就是说所谓的中国佛教是以菩萨行做为行为的准则。「菩萨」的定义是什么?简单的说:「就是以慈悲为怀,以喜舍待人。」也就是说能做到慈悲喜舍的人就是菩萨。菩萨的行为、心态、思想在现实生活中,要怎样去表现?应有什么样的作为?就是我今天晚上的主题。
菩萨行道与现实生活究竟有什么关系?
「慈悲」两个字往往有很多人误解,误认为只要给人好处、给人方便,或是有求必应,不需要任何的条件,甚至满足对方的「为所欲为」,这样才是慈悲。
有时候我们会发现,学佛的人只要表达一些真实言语,就被认为不慈悲。甚至还会提出冠冕堂皇的理由,「佛教讲慈悲,不就是拔苦与乐吗?我有了苦,你帮我拔除,给与我快乐,才算慈悲。」这话乍听似乎没有错,可是是否想过:为什么有苦,需要他人帮忙拔除?为什么没有乐?,反而仰赖别人给与?为什么看别人似乎只有乐,而没有苦;看自己却只有苦,而没有乐?你是否曾想过,别人今天的乐,是曾经付出多少的苦,而得到的一种收获?
只要是人,必然会经历属于他自己的苦乐。释迦牟尼佛提出拔苦与乐,并不是告诉学佛的人或者出家人,拔除人家的苦、给与人家快乐,是没有任何的限制,没有任何的规范,没有任何的要求;也就是说绝不是盲目的。所以我们有的时候因为误解就会越做越害怕。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产生?因为人有三毒的问题。
首先我们谈「贪」字。人常是贪得无厌,不能满足;你即使帮对方化除苦、给与乐,他仍觉得不够。比如说:我们现在谈各种福利,谈各种保险。以人的贪心而言,最好大家都不必做事,都不须付出,由政府来养我们每一个人,让我们过最好的日子。事实上,如果我们把立场转换一下,在观念上可能就不大一样了。所以佛法谈「三毒」,头一个就是「贪」字。
佛法提醒我们,「贪」的根本成因在于欲望的「欲」。因为人为了满足欲望,才会生起这份贪心。当然只要是人,必然有欲望,所以佛法告诉我们:「众生皆有欲」。但「欲」是为了维护色身,使色身平安;绝不是教人以贪得无厌的心态,满足自己的欲望。事实上,「欲」的本身如果不以贪为前提,并不是困难的事。
我们看台湾,在四十年代想拥有一部脚踏车都不容易,曾几何时,摩托车、汽车随着环境的转变,交通工具的使用也在慢慢提升。
我举这个例子目的何在?也就是说:人皆有欲望。今天我们开汽车,并不表示是贪心,可是如果本身没有具备这种条件、能力,或者说自己条件只能开裕隆车的话,而却非买宾士不可,那就变成「贪」了,因为它超越了自己的能力。
我们人之所以有欲,关系到时节因缘。什么叫做「时节因缘」?那就是我们处在不同的时空,以什么样的立场面对这个世界的环境。人本来就有不同的处境,有的非常有钱,有的可能差一点,有的的确家无恒产。可是不管所处的是什么环境、地位或者时间,最要紧的是一旦欲望有所超越,那就是贪。
我再举一个与欲望有关的例子:佛教反对邪淫,也就是说男女感情关系的问题。我们常常看到媒体报导,婚外情、重婚等问题,这种事情的发生,究竟是关系到什么?其实都是一个「欲」字。为了填满自己的欲望,就会不顾一切,造成贪的行为。
我们再看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是为了钱财不择手段,当然会违法。我们晓得法律难免会有漏洞,或者解释不同,让贪欲者有钻营的机会;依照佛教的戒律来讲,正可以弥补这些不足。为什么?我们把戒律庄严起来,最大目的是不伤害别人,自己也不受到伤害。欲望不得满足,就会产生贪,贪就会造成伤害,不仅会伤害别人,自己更会受伤。因贪而不择手段,肯定会伤害别人;伤害了别人,就要负起法律责任;犯了法,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你想,是不是自己最后会受到伤害?
刚刚谈到人都有欲,只是佛陀告诉我们,人有欲,是为了维护正常色身的满足,不是教人超越自己的条件,能力的负荷;如果因超越而过份,那就构成了贪,贪就会造成伤害,不论是别人或自己。所以佛法谈十善道、十恶道或者讲十善业、十恶业,都是关系贪的问题。
我们人因为贪,会造成「善小而不为,恶小而为之」的行为,有没有想过,任何事都是从小处累积,就好像储蓄,也是一块五块累积而成。其实任何的行为造作,都是这么点点滴滴慢慢累积形成。如果我们忽略了,因而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的话,最后所犯的都是大事。
譬如说:你对某人偶尔讲一句不好听的话,起初他可以勉强能接受,如果连续讲下去,至终他会恼羞成怒;相反的,如果对别人讲一些悦耳的话,偶尔讲,他并不在意,如果多讲几次,他就会信以为真。人任何的行为都是这样慢慢累积起来的,这种累积,其实小,也是一种贪,大,还是一种贪。只是小贪造成的伤害较小,大贪造成的伤害比较大;伤害是相同,只是轻重的分别罢了。那要怎样去做,才能做到不伤害别人,自己也不致受到伤害?似乎不是容易的事。
举例来说:父母对待子女,几乎没有任何的伤害存在。付出者与接受者都是在善心、慈爱心下进行的。所以父母养儿育女是无条件的,因为父母乐于付出,并不认为自己受到伤害,尽量给儿女最优渥的生活环境,受最好的教育,都是无条件的付出。再深入一层来说,父母对儿女,即使自己受到伤害,他也乐意付出。譬如在患难的时候,或发生水灾、火灾、人祸的时刻,常有牺牲自己救助儿女的事。在新闻报导上也曾见过,老师为了救学生,以身蔽护之,自己虽然受到伤害,但却救了学生一命;老师身受伤害,不是也无法做到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吗?但这不能以感性或理性区分。「伤害」在佛教上往往着重其结果,重要不在过程;只问其结果是否有饶益性,至于过程所发生的并不重要。只要能把握此原则,注意其结果能利益众生即可。
所谓「忠言逆耳」,讲真实的谏言,往往令人受不了,听不进去,等事情发生了才后悔。在忠言的时候,这些话并不好听,若能接受,把它听进去,其结果也不会受到伤害。我们人就是有这种毛病,喜欢听好听的话,不喜欢听逆耳的话。如果我们能以父母待儿女的心态去与人相处,或者把年纪长于我者,视同父母;同于我者,视如兄弟;幼于我者,视作儿女。佛菩萨以慈悲为怀,就是以这种心态去待人,所谓众生平等,不起分别,就是如此。问题在于你能否把握?如果不能深入去认识了解,误以为众生平等,就是凡所有动物都跟人一样,都是一条命,那你就错了。
这两者生命虽相同,但业并不相同,因为人与畜生本来所受的因果报应就不同,怎可把他们放在同一定位点上?就如同富者,他可享有想要的生活,可是自己的条件不足,就不可以要求相同的生活水平,是同样的道理,何况即使同样是人,各自的差别也很大;有的人生在富贵人家,衣食富足不缺;有的人生于贫困寒门,经济拮据,三餐困顿。所以佛菩萨谈众生平等,无分别心,若只在名相上打转,并不依从个人业力所作,于今日所得感报上去认识,必会感到忿忿不平。
再举例来说:媒体曾经报导一富家女,宁愿翘家当妓女,照理说他的环境不错,何苦如此糟蹋自己?根据记者报导:她一回家,父母常限制她,这个不行,那个不可。由于常和父母吵架,心想不如当妓女,自己一人生活较自在,也不缺钱花。那名女孩并不贪于钱财,但她贪于任性,贪于「自由自在不受约束」。所以贪字很难定位,只要是超越自己能力及本份,就叫做贪;也就是说,「守本份」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即使有「欲」,也不致因为贪而造成伤害。
其次是「瞋」,瞋即是愤怒,仇恨的心。人总兼具感性、理性两面,当人在理性不能平衡的时候,就是过度感性所造成的现象。现在常有人说:若能在感性及理性上找到一平衡点,就会比较理想。这在世间法上似乎可以成立,但在佛法上永远也找不到平衡点。为什么呢?我们看,所谓感性即以感情用事;理性是比较客观。大家想想:当人感情用事时,如何能客观?若人能客观些,又怎会感情用事?同样的,太过理性者,会流于冷漠、无人情味。如果要从两者中取到平衡点,是否要一半感性,一半理性呢?就以翘翘板来说,如果一端是感性,另一端是理性,当它平衡时,是在什么状态下?
「感性」与「理性」-其实,人是不可能用平衡的方式去找,而是说:当我们表现感性或理性时,它有一个大前提-「会不会造成伤害」?不管是伤害别人,或是伤害自己,你用感性或理性都错了;如果不会造成伤害,不论你用何者,都不成问题。
所以佛法说「不起分别」,是要我们别在人的正、负面上去分别、计较、执着。因为是人,就会有问题,如果人没有问题,佛法也没有用武之地!因为佛法是针对人的问题,教我们如何去处理的道理、方法。
人的瞋恨之心,也是因为受到伤害才有所引发。
最后要谈的是「痴」,提到痴字,万不可在上头加个「愚」字!这个痴字,不是指愚笨的意思,是痴迷的痴;痴是执着、迷惑,若说成愚痴就错了。一个愚蠢的人,他不会痴迷,因为他不明事理,反正横竖就是这个样,也无从执着起。人是被迷惑后,才会有所痴迷。譬如说: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美娇娘,有人就会说: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说这种话的人,就是痴迷者。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懂为何这位女子会嫁给这位男士,因他不是当事者。我们绝不可只在表相上计较执者,不可被外在的相所迷惑。一个人的内在美,必须要相处一段时日后,你才能了解他美在那里。因此所谓的痴,如果不是被迷惑的话,绝不会发生痴迷的现象,所以痴绝不是愚蠢。
我们再看,有些残障人士嫁娶正常人,往往我们只从表相上去论断,很少探讨他们的结合是为了什么?他们的结合是否真如外人所想,是痛苦的吗?我想不尽然。如果真是外人所想的那样,他们早就离婚了。所以痴迷之心,在佛法上叫做「无明」;我们人常处在无明之下,面对人与事,只是以自我意识去认定,而产生计较执着。
佛教常教我们要正知、正信、正见。但多少佛教徒喜欢神通、瑞相、感应,为什么会如此?因为他们被迷惑了。容我说句实话,即使有神通,能帮人签六合彩,中明牌吗?如果神通真的那么广大,岂不发大财了?为何有神通的人,不去做这些事?我们再看所谓的瑞相、感应,不错,佛教确实有这些,但那终究仍是「相」,金刚经言道:「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究竟有何内涵?值得深思。
人往往对愈神秘不可测的,愈好奇;愈是不可思议的,愈想要去发现它。事实上,那些玩魔术的,若不明白其关键所在,也会觉得他神通广大。所以有很多人被迷惑了,而产生不可自拔的痴迷。佛法强调正知、正信、正见,是教我们不要迷信,并不是说神通、瑞相、感应不好,而是说这些究竟对你对学佛有何利益?
我在各地演讲,特别强调学佛是为自己,学佛要靠自己,不可依赖佛菩萨或依赖三宝、法师,自己应该多学些道理方法,在修行上多下些功夫。刚开始有些人会照着去做,但做了一年半载或两三个月后,却发现自己一如往昔,并没有什么神通、瑞相或感应。就像每次我上完课后,常有人会问我:「老师父,你每次讲课要准备多久的时间?」我说:「要花七十几年准备!」他感到很惊讶,因为他被「七十几年」所迷惑了。其实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以前七十几年的学习及修养,今天我怎能在课堂上,把佛法介绍给大家?
刚才我们谈「人的三大问题」-贪、瞋、痴。在座的各位可能觉得跟印象中,引经据典的讲经说法似乎有些距离,为什么我所说,都是一些生活中俯拾即是的问题?我们常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唐代的一位大诗人所讲的话,这位大诗人所说的,连三岁小孩都懂得,但八十岁的老翁却做不到,为什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谈何容易!还要「自净其意」!即使最后一句话,我也要提醒各位,那也只是「佛教」而已,还不是「佛法」。
或者你有所怀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不都是佛法吗?尤其是自净其意,怎可说不是佛法呢?但那只是一种宗教,佛陀教化众生,对众生的希望而已。若想要成佛、菩萨,仅仅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并不能达到佛、菩萨的境界,为什么?以菩萨的行道而言,有许多必备的要件,最起码的「六波罗蜜,四无量心」,就已经够我们忙的!此外,还要有「戒定慧」四无漏学的基础,你才有机会成就菩萨;况且成就菩萨,尚有「十地」这十个不同的层次。
所以谈人有贪、瞋、痴,其目的何在?因为是人就会这样,问题是该怎么办? 曾有人这么说:「因为人有贪瞋痴,所以我们要勤修戒定慧。」我告诉各位,佛法不可用这种方式来讲,佛法不能说:用戒定慧去对付贪瞋痴。
人的贪瞋痴,是因人无始以来所造作的业,所谓业力形成的。勤修戒定慧的目的,不是教人以戒对付贪,以定对付瞋,以慧对付痴,佛法不是相对法,我们说佛法是讲究圆融处理;譬如处理世间的烦恼,处理是什么意思?以现在的白话来讲就是「突破」。
我们如何突破现实的贪、瞋、痴?并不是拿戒定慧去对付贪瞋痴;其实,贪需要戒定慧,瞋也需要戒定慧,痴还是需要戒定慧,并不是一个对治一个。因为贪瞋痴是我们众生有漏的行为,戒定慧是可以突破这些有漏,而达到无漏,所以我们称戒定慧为三无漏学。
再譬如:转烦恼成菩提,并不是找一个菩提去对付烦恼,而是说烦恼中有菩提!当身心不安时,这种现象就叫做烦恼;什么是菩提呢?就是当烦恼生起的时候,去面对、发现烦恼。烦恼什么?为什么烦恼?从这些探讨中,我们去认识、分析、了解;如果敢于面对烦恼,还能去认识、了解的话,自然就有能力处理烦恼。而佛法里面有很多的道理方法,告诉我们怎样去面对烦恼;我们正可应用这些道理方法,突破、化解问题的关键,你在烦恼什么?为何烦恼?从这方面下手去探讨许多的「为什么」,再依循佛法中的道理方法,自然就可以化解问题了。
各位想想,菩提是怎样产生的?
83.10.18基隆市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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