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中佛协原会长学诚法师再次辞职免职
2018年11月29日,免去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释学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同时释学诚法师辞去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委员的职务。
在此之前的几个月,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释学诚法师接连被免去或者辞去相关职务。学诚法师从2018年8月1日开始,陷入了巨大的举报事件的漩涡之中,在网络上、民间、佛教界乃至海外,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2018年8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上,同意学诚法师主动辞去了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佛教协会理事的职务。并通过了同意由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演觉法师临时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的决定。
2018年8月23日,福建省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根据会长会议的相关提议,本次会议接受了学诚法师辞去福建省佛教协会会长、福建省佛教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佛教协会理事的职务。
会议同意由福建省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普法法师临时主持福建省佛教协会的相关日常工作,并同意由福建省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普法法师担任福建省佛教协会的法人代表。
2018年8月24日,北京市佛教协会召开了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根据《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免去学诚法师的北京市海淀区龙泉寺住持(方丈)的职务。
2018年8月24日,陕西省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本次理事会做出了以下决定:免去学诚法师的陕西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的职务。
理事会会议同时还宣布了陕西省佛教协会七届七次会长会议关于免去学诚法师陕西法门寺佛学院院长和陕西省扶风法门寺住持职务的决定。
对于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福建省佛教协会原会长、北京市龙泉寺原方丈学诚法师遭遇的这次被举报事件,各种民间的猜测、官方的报道、辞职、免职、举报者的言之凿凿、信徒们的苦苦辩解、阴谋论、对佛教界各种各样的批判等等复杂的舆论席卷了网络,把事件本身搞得扑朔迷离。
我们可以看到,学诚法师主持中国佛教协会工作的时候,在学诚法师的推动下,中国佛教协会制定了相关的治理佛教商业化的规定,并向全国各地方佛教协会下发了《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这则通知对于推动中国佛教界的商业化治理具有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打击了一些人借佛敛财的利益。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学诚法师在中国佛教协会召开的会议上辞职的时候,只说了四个字:“清者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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