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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

发布时间:2024-09-27 03:11:27作者:法华经讲解网
多行不义必自毙

笔者有一位学生,有一次告诉笔者一个活生生的现代实例,足以证明‘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因果现象。她说在本省南部有一户人家(姑隐其姓名)为人十分精明,可是却心术不正,颇富心机,父亲在其故乡向人借款或组会从来不立收据,否则亦以种种借口避免写借条。

后来这户人家便利用这些乡亲借来的钜款在附近的一所城市购地买屋再迁至城市定居,许多债权人为讨回借款,只好迢迢跑到城市去找这户人家,可是他们不是借故敷衍便是干脆翻脸不认帐,这些债主也往往因为提不出具体有效的借据而吃尽了闷亏,只好哑吧吃黄莲自认倒楣了事。有一次一位老妇人向这位人家要求讨回日据时代所贷予的债务两千元(当时的土地一甲才一千元左右),这户人家起先是不肯认帐,后来经过不断的对质争吵和辩论,对方才勉强答应归还,不过也只愿意归还目前现金两千元。这位阿婆听了之后,认为一生的积蓄已经付之东流全部泡汤,因此在极度的伤心失望和悲痛气愤之余,竟然一病不起,不久也就含恨以终。

还有一件事便是,这户人家的儿子,自从医科毕业之后便一直在家中开业行医,然而俗语说:‘饱暖思淫欲’,一个人在获得名利地位,享受温饱之余往往变得踌躇满志,甚至胆大包天,结果自然就做出种种越轨的行为。这一位身为医生的儿子有一次因为企图对一位妇女非礼,结果一时大意杀害了对方,事情传开后,这位妇女的家属因为摄于对方的财势以及平时与法院关系的良好,因此只好逆来顺受没有提出控告,只有私下向对方表示要求三万元作为处理后事的费用,其他都不加以追究,可是这户人家不仅不加领情,反而盛气凌人,扬言一毛钱都不给,看对方有何能耐,这时这户人家的一位好友为了息事宁人,不要扩大事端,便自动替医生拿出三万元请医生缴给对方,没想到这位医生的太太因为自认对法院极有把握,因此竟将这一款项,饱入私囊不给对方,由此可见,这户人家的‘有恃无恐’‘骄横狂妄’至何种的程度!

然而千算万算不如上天一算,同时也可能是冥冥之中有意的安排,该地法院这时候忽然神差鬼遣调来一位铁面无私,公正不阿嫉恶如仇的法官,这位法官知道这件命案之后便坚持加以侦察和严办,结果这一个肇祸的医师终于在各种不利的证据下被判处最长的徒刑,不仅最后身败名裂,而且还要琅珰入狱,接受国法严厉的制裁。俗语说:‘夜路走多了会见鬼。’因此一个人千万不可有恃无恐,做出伤天害理之事,否则一旦报应临头便要后悔莫及,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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