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贤行顾品》云:“众生至爱者生命,诸佛至爱众生,能救众生身命,则能成就诸佛功愿。”
《地藏十轮经》云:“设便能戒诸杀生,诸众恭敬成无上,恒时无病延寿命,安乐畅适无损害。
一切生生世世处,深信如来之行境,现见佛法及僧众,速得无上菩提果。”《优婆塞经》云:“一切众生因杀生故,现在短命,财物秏减,眷属分离,横罹其殃,舍此身已,当堕地狱。”
《婆沙论》云:“能一天一夜持不杀生的戒律,来世中决不遇刀兵的灾劫。”
弥勒菩萨偈曰:“劝君勤放生,终久得长寿,若发菩提心,遇难天须救。”
《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
佛经云:“虽有杀百人百马之罪,若放一众生,清净彼罪障。若放十三众生,净除万劫之罪障。若有众生寿命将尽,为彼作放生,延长其寿命。若三日内必定死亡,即放十三众生,此人能延寿三年。若杀害已经放生过之众生,则有杀百人之过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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