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佛法让我们清楚地了解:世间每个众生,大到如大象,小到像微生物,不管体积是大是小,没有一个众生对痛苦会觉得快乐,也没有一个众生会把快乐当成是痛苦。用自己的身体来作说明,最容易有贴切的感受。当别人把痛苦、烦恼、病痛、灾难等等带给我们,我们不愿意承受,因为我们不希望拥有痛苦,不希望拥有烦恼,更不希望拥有灾难、病痛。如果自己都不希望拥有这些痛苦和烦恼,那为什么又要把这些加在别的众生身上?
所有的众生都想要快乐,不要痛苦,所以佛陀的教义清楚地告诉我们:你不喜欢的事,就不应该对别人做;你喜欢的事,应该也要施予别人。当我们对别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时,别人会因此而得到快乐,得到平安和福报,这就是行善;如果我们将自己不喜欢的事加在别人身上,别人就会产生痛苦、烦恼、病痛、灾难等等,这就是作恶。
善与恶的分别,不在于外在形象的好坏,也不是因为外在供养或布施物的体积大小,而是决定于内心的动机。
肉体上或是语言上造作的一切善与恶,大部分是以心为主导。当主导的心是以极度的贪嗔或在无明的状态中造作,恶报就很大。如果是以善良的动机而产生福报,那个福报就非常大。
那身体跟语言所做的算不算罪过呢?当然是罪过。
因为身体和语言的罪业可以借由心来忏悔,所以比起心所造作的罪过就比较小。如果是善的作为,那身体跟语言所做的,当然也是不及心所造作的善业福报。
以心意造业来说,如果表面露出笑容,可内在的嗔恨心很强烈,罪过也是很大;如果内在没有嗔恨,外在显露是一种嗔相、一种恐怖相,这个罪过会比较轻。如果是以慈悲心,为了不让别人造恶,为了对方好而露出恐怖相,不但没有罪过,而且是有功德的。
又比如,有个人捐了一亿元,另一个人捐了一百元,如果在心念上两个人都是非常慈悲地以菩提心来做这件事情,当然功德会有大小的存在。可是,这种大小不是因他们所捐的钱数大小来决定,而是以他们能力范围内能付出的比例大小来决定。
慈悲的一种境界在不动自心,不扰他心。
无论我们做了多少有功德的事情,如果在行善的行为上是积极的,但内心中依旧充满了傲慢、贪婪等等,这种心念的不平等,仍然不算慈悲,因为这种有动机为己利的发心,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和贪图世间的闻名利养性质等同。
真正的慈悲心需要建立在平等喜舍四无量心的基础上,真正是无我的奉献,而且是能感同身受的体会轮回众生的痛苦和不易,在发心尽自己微薄之力的同时,都是真心的希望众生能早日离苦得乐,所以我们说,真正的慈悲需要我们对众生生起无伪的菩提心,而不是做秀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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