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依诸佛教守规章,莫效邪人显势猖;
学法尊师成就本,欺陆毁谤必招殃。」
从前,有一位比丘在波罗梨国、鸡头园中说法,听众多达数千万人。
其听法者,都获得法益,随行所趣,各充其愿。依照佛制戒律,凡是入寺听法或礼佛的人,必须脱帽子及鞋。是时,国王的头髮素少,又加上生疮,因而戴著帽子,并且脚穿拖鞋,进入佛寺裡听经。国王对比丘说:「你讲佛法给我听。」。
比丘说:「如来有教,其有众生脚著履屣者,不与说法。」
国王自恃豪尊势力,大发脾气,但他不得已脱掉鞋子,然后对著比丘说:「你赶快说法,使我高兴;违我本意者,就把你斩首示众。」
比丘告诉国王说:「如来又有禁戒规定,不得与覆头者说法。」
国王听到这话,倍加发怒,奋赫天威对比丘说:「你侮辱本王太甚,好!我今暂听你的话,露头听你说法;若无法解我疑结,本王就把你切成三段─杀掉你。」
这时比丘即向国王说偈云:「不以不净意,亦及瞋怒人;欲得知法者,三耶三佛说:诸有除贡高,心意极清净,能捨伤害怀,乃得闻正法。」。国王听闻此偈,惭颜愧形,即五体投地,皈依忏悔,祈求消灭身、口、意过患,并且长跪合掌禀告比丘说:「未知此偈是如来神口所说,或是尊者知我心意而说?」
比丘告诉国王说:「此偈乃是如来神口所说,施行已经很久了。」
国王深自思忖而后说:「善哉!大圣世尊三达之智,无所不知;乃知将来有像我这样贡高我慢、瞋恚害心之徒,而说此偈。比丘再为国王说法,王即于座上离诸尘垢,得法眼净,见法得法,无所畏难。【事见《出曜经》卷二十八】
◎附注说明
学法或听经时,必须恪遵各道场之规律,并且应如法恭敬三宝及说法师,不得贡高我慢,以免求升反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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